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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要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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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第九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欠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1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5日内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2)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一、工资支付周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但是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工资也可以按月或按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具体支付工资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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