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判决书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最高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作出第一审判决的,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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